网络主播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研究开题报告

 2023-10-18 09:20:14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选题背景:

网络主播作为伴随互联网发展应运而生的网红产业,在如今的经济发展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依托当今不断涌现的数据平台,很多网络主播可以通过带货或者直播等方式获取高额收入,吸引了不少劳动群体尤其是年轻就业者的目光。

随着国内网络主播行业的蓬勃发展,视频直播行业及游戏产业的推动,网络主播的分类以及直播的形式愈加丰富多样。网络主播的收益伴随着流量的增加和粉丝量的增多而不断增长,其中高流量、粉丝多、有发展潜力的主播往往会选择与平台或者是其他公司签约,通过粉丝打赏或者广告获取收入。随着互联网播行业的日渐兴盛,平台与主播之间的劳动关系问题也与日俱增,网络主播和平台之间是否存在新的用工关系仍十分模糊,现有的研究在界定网络主播身份以及双方关系的时候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根据Alpha案例库统计显示, 主播与平台之间的用工争议案件从互联网直播兴起的2005年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共获取5618篇裁判文书,且每年的增速都较快。当前国外的文献研究中尚未有关于保护网络主播劳动权益的相关问题及建议,在国内,网络主播通常被认为与平台或广告商之间是合作关系,也有很少一部分学者将它们之间的关系界定为劳动用工关系。因而,当网络主播权益受到损害时,常常难以寻找维权方式,不仅难以认定双方是否为用工关系,网络主播究竟何种权益收到侵害更是无法确认,因此,如何规范主播与平台之间的用工合同,如何认定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如何保障网络主播有关劳动时间和薪资待遇的劳动用工权益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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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网络主播与平台的关系界限模糊,两者之间劳动关系如何确认的问题比较突出。当两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由于劳动者常常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网络主播这种新兴行业,因此,如何保护其劳动权益尤为重要。本文主要解决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判断两者之间究竟是合作关系还是劳动用工关系。主要涉及规范平台与网络主播之间的劳动合同、创新劳动基准法、明确劳动者薪酬和工作内容、明确竞业禁止义务条款、为网络主播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等维度。

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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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研究的方法与步骤

1) 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如:案例法、访谈法、问卷法、文本分析法、文献综述法……)

①案例法

通过裁判文书网、无讼案例以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寻找案例,分析网络主播与平台关系认定问题和权益保护措施的共性,找出问题和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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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参考文献

[1]郭昊.网络直播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研究[J].西部学刊,2022(16):59-63.

[2]刘恋,张小欢.互联网 时代新型用工中劳动关系认定——以网络直播用工关系为切入点[J].南方论刊,2022(01):72-75.

[3]董兴佩,李明倩.网络直播用工劳动关系认定研究[J].山东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06):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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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4年12月15日-2024年01月31日:明确毕业论文选题,收集文献资料;

(2)2024年02月01日-2024年02月17日:阅读文献并撰写论文写作提纲;

(3)2024年02月18日-2024年02月24日:下达论文写作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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