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是地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征收面广,税源分散,征收难度大等特点。自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业、商业等用地不断增加,税源日趋扩大,房产税对于地方财政收入发挥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原有的暂行条例越来越不适合房产税的征管,所以漏征、少征现象逐渐增多。发达国家对于房产税的征收之所以看重,是因为加强房产税的征管,有利于促进房产管理和城乡合理建房用房,有利于为地方财政积累资金,提高广大群众的纳税意识。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1.我国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征管现状及原因
2.美国房地产课税的相关征管法律及经验借鉴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长期以来,国外学者对税收政策制定所依据的经济学原理及其对经济产生的影响研究得比较多,而较少关注到税制对征管所带来的利弊影响以及征管活动的效率问题,对于房产税收方面的具体征管方法,操作细则更是不多。主要是关于房产税计税价值评估的研究,关于房产税管理因素的研究,关于不动产税源登记的研究。
国内研究现状:国内理论界在针对现行房产税征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从多个角度提出了如何加强房产税征管的对策建议,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施胜春(1998)认为税源调查是房产税征收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做好其他工作的基础。李玉庆、沈甫明(2005)认为要做好房产税税源的普查和监控必须依靠现代化技术手段。杨继瑞(2011)认为房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具有相对独立性和明显地域性,实行统一的税率不利于房产税的征收,且有失公平。因此在税率设计上既要保证全国税政的同一性,又要照顾各地的实际情况,中央政府应该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权。房产税的税率可以由中央政府规定一个税率幅度,再由各地方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情况、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来确定具体的税率,这样既能保证中央的宏观调控,又有利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积极组织房地产税收收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1.2022年11月30日:完成选题工作。
2.2022年1月18日前:完成开题工作。
3.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初稿和中期检查工作。
5. 参考文献
[1]朱露. 我国房产税征管的改革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3.
[2]何杨,刘威. 发达国家房产税征管模式的比较与借鉴[J]. 涉外税务,2011,05:22-26.
[3]田天. 现行房产税征管问题与对策[J]. 上海房地,2013,07:42-43.
以上是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程序设计、图纸设计等资料可联系客服协助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