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1)理论意义:目前,国内学者对网络直播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秀场直播、游戏直播等,并从计算机、法律、教育、通信经济等多个学科和多个角度对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分析和研究。以淘宝直播为典型的这一类电商直播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且电商直播与其他的直播类型在媒介属性和盈利方式等方面有着明显差异,电商直播有必要区别于其他类型的直播,作为单独的主体进行更加系统的研究。同时,大多数关于网络直播的文献主要都集中在直播平台内容研究上,导致表在性内容比较多,内在性内容比较少,尤其缺乏理论角度的研究成果。所以本文从传播学角度出发,从传播模式以及传播关键要素的维度上进行深入详细的研究,力求更加全面地对电商直播从传播学的角度做出一个全面的研究分析。(2)现实意义:新媒体时代下,我们每个人都可以享受着这种新媒介所带来的全新体验,并且人人都有机会成为让人羡慕的“电商主播”,所以我们非常有必要了解一下电商直播的传播模式和现状,尤其是我们受众的行为特点和电商直播对我们的影响力,从而能更加客观地看待电商直播的传播效果,并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之上发现购物类直播中现存和潜在的一些问题,从而提出有一定针对性的对策。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首先,从电商直播的市场环境以及发展路径来交代选题背景,进一步阐述对电商直播的研究意义,并且对电商直播的相关理论成果进行整理。概述电商直播的概念、类型、现状及案例概述。对电商直播做出一个界定,细分出电商直播的类型,并且根据电商直播当前的发展状况做简要概述。
其次,电商直播的传播特点和传播模式分析。结合传播学知识,以“淘宝直播”为个案,分析总结电商直播的主要传播特点,并且结合电商直播的传播共性,来分析其具体的传播模式,重点研究电商直播的传播机制。
然后,电商直播内容和传播者分析。以“淘宝直播”为例,从传播学的角度,着重分析电商直播的传播内容的构成和形式表现,以及传播者的角色和特点,从这两个维度上来把握这两个传播要素。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外研究现状
詹姆斯凯瑞(1989)在《作为文化的传播》一书中提出:“传播是一种共享,并不是指智力信息的传递,而是建构并维系一个有秩序、有意义、能够用来支配和容纳人类行为的文化世界。”强调传播是现实得以生产、维系、修正和转变的符号过程。也就是强调传播在时间维度上维系社会的过程。而电商直播则是将具有相同消费理念的受众吸引到一起的持续性仪式活动,它改变了用户过往“逛商场”“逛电商”的购物习惯,培养用户“蹲直播边看边买”的购买习惯,使用户在观看直播时便可以满足自己的购买需求。
(2)国内研究现状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意义
5. 参考文献
[1]Tolstoy Daniel,Nordman Emilia Rovira,Haring;nell Sara Meln,Ouml;zbek Nurgl.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e-commerce in retail SMEs: An effectuation perspective[J]. Journal of World Business,2020(prepublish).
[2]Kodate Shun,Chiba Ryusuke,Kimura Shunya,Masuda Naoki. Detecting problematic transactions in a consumer-to-consumer e-commerce network[J]. Applied Network Science,2020,5(1).
[3]华小波,王芙蓉.从直播电商到新内容产业——传统媒体探索网红直播的路径及价值[J].中国报业,2020(21):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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