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选题意义:近十年来,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基于特定算法产生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呈现飞速增长态势,引起了刑法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虚拟币具有高流通性、匿名性、跨区域性等特点,致使以其为犯罪对象或犯罪手段、犯罪工具的刑事风险日渐凸显,需要对其进行刑法规制。然而在刑法的相关理论中,对于虚拟货币所涉及的犯罪认定问题有所缺失。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刑事案件也还存在一些法律适用和实践操作上的难点,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带来一定困难。
因此,对虚拟币涉罪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在正确认识虚拟币法律性质的基础上,相关刑法条款在虚拟货币犯罪中的司法适用,厘清涉虚拟货币行为之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分,发展和完善虚拟币犯罪相关理论,有利于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界定虚拟币相关犯罪,实现精确打击犯罪和有效保障人权的统一,有利于政府加强对虚拟币的监管,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虚拟币犯罪,使得虚拟币这把“双刃剑”更好的为社会经济服务。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虚拟币的概念界定,虚拟币的性质,虚拟币犯罪的整体特点,虚拟币犯罪认定疑难问题(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虚拟币的刑法规制问题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虚拟币犯罪认定疑难问题(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区分)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虚拟币的犯罪问题较早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早在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的任卫鹏学者就开始研究“电子币”的刑法保护问题。此后,大量学者都专注于对虚拟币的涉罪研究,他们主要以某一罪名为切入点研究虚拟币犯罪的疑难问题,例如张艳对虚拟游戏币赌博问题的研究,朱俊任和蔡媛君等人对虚拟货币传销犯罪的研究,钱隽逸对虚拟币融资犯罪的研究等。
近年来,田扬畅、王玉玲等学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收集了大量虚拟币犯罪的样本,使用定量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实证分析,这种方法值得我们学习。田扬畅分析了虚拟币犯罪的时空分布,年龄分布,学历分布,类型分布等问题,并注重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这三个经济罪名区分问题的研究,王玉玲则重视对和虚拟币相关的盗窃罪、诈骗罪等财产犯罪罪名的研究。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撰写方案
1、选题背景:近十年来,以区块链技术为依托,基于特定算法产生的“去中心化”虚拟货币市场规模呈现飞速增长态势,引起了刑法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关注。虚拟币具有高流通性、匿名性、跨区域性等特点,致使以其为犯罪对象或犯罪手段、犯罪工具的刑事风险日渐凸显,需要对其进行刑法规制。然而在刑法的相关理论中,对于虚拟货币所涉及的犯罪认定问题有所缺失。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处理此类刑事案件也还存在一些法律适用和实践操作上的难点,为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带来一定困难。
5.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1]United States v. Faiella, 39 F.Supp.3d 544,545 47{S.D.N.Y.2014}.
[2]李婕.比特币的犯罪风险及刑法规制[J].南海法学,2020,4(0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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